• H1 僅加工硬化者:
    為獲得所規定之機械性能,僅經加工硬化後未經熱處理者。
  • H2 加工硬化後再經部分退火者:
    至規定值以上之加工硬化後,經由部份退火使其降至規定之強度者。對在常溫會時效硬化之合金,此調質度即具有與H3調質度大致同等之強度。對其他之合金,此調質度即具有與 H1 調質度大致同等之強度,但伸長率會略高。
  • H3 加工硬化後再經安定化處理者:
    製品經加工硬化後。以低溫加熱之安定化處理者。其結果,強度略降,伸長率增加。 此安定化處理,僅適用於在常溫會慢慢時效軟化之含鎂合金。
  • HX1 抗拉強度介於 0 與 HX2 之中間者
    1/8硬質
  • HX2 抗拉強度介於 0 與 HX4 之中間者
    1/4硬質
  • HX3 抗拉強度介於 HX2 與 HX4 之中間者
    3/8硬質
  • HX4 抗拉強度介於 0 與 HX8 之中間者
    1/2硬質
  • HX5 抗拉強度介於 HX4 與 HX6 之中間者
    5/8硬質
  • HX6 抗拉強度介於 HX4 與 HX8 之中間者
    3/4硬質
  • HX7 抗拉強度介於 HX6 與 HX8 之中間者
    7/8硬質
  • HX8 斷面減縮率約 75% 之冷加工時,所得之抗拉強度者
    硬質
  • HX9 斷面減縮率約 75% 以上之冷加工時,所得之抗拉強度者
    特硬質
  • H111 比調質度 H11 之調質度所必要之量,施以較少之加工硬化者。
  • H112 由對加工硬化或熱處理之程度未作特別調整之製造過程所獲得者。但另規定機械性能或另要求機械性能試驗。
  • H311 比調質度 H31 之調質所必要之量,施以較少之加工硬化者。
  • H323
    H343
    以耐應力腐蝕龜裂為目的而製造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