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钢铝业(以下称本公司)与企业工会于今(114)年12月29日完成第四次团体协约签订,劳资双方历经多次协商,在互信互谅基础下顺利达成共识。本次签约仪式由董寰干董事长及企业工会王明德理事长代表签署,并邀请高雄市劳工局江健兴局长担任见证人,中钢公司黄建智董事长暨高阶主管、中钢企业工会陈春生理事长、高雄市产业总工会林顺基理事长、高雄市机械总工会赖志民理事长,以及中钢集团相关企业工会友会理事长等贵宾亦莅临观礼,场面隆重,展现集团对劳资关系与员工权益的高度重视。
本次团体协约除延续既有优于法令的劳动条件外,并针对员工请假制度进行多项优化与调整,扩大假别天数,成为此次签订的重要亮点。其中,增订「久任服务假」,凡年资满20年以上员工,于年资满20年、30年及40年时,各给予1日久任服务假,以肯定员工长期服务与贡献。在打造友善家庭职场方面,亦扩大法定假别,将产假由现行8星期(56日)增加为60日,陪产假及陪产检假由7日增加为8日,进一步强化对员工育儿与家庭责任的支持。
本公司强调,未来将持续透过团体协商机制,深化劳资对话,与工会携手打造和谐稳定的职场环境,提升企业竞争力,朝永续经营目标稳健迈进。

本公司董寰干董事长(左三)、企业工会王明德理事长(右三)、劳工局江健兴局长(右二)、中钢公司黄建智董事长(左二)、高雄市产业总工会林顺基理事长(右一)及中钢工会陈春生理事长(左一)合影留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