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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1
仅加工硬化者:
为获得所规定之机械性能,仅经加工硬化后未经热处理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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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2
加工硬化后再经部分退火者:
至规定值以上之加工硬化后,经由部份退火使其降至规定之强度者。对在常温会时效硬化之合金,此调质度即具有与H3调质度大致同等之强度。对其他之合金,此调质度即具有与 H1 调质度大致同等之强度,但伸长率会略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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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3
加工硬化后再经安定化处理者:
制品经加工硬化后。以低温加热之安定化处理者。其结果,强度略降,伸长率增加。
此安定化处理,仅适用于在常温会慢慢时效软化之含镁合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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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1
抗拉强度介于 0 与 HX2 之中间者
1/8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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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2
抗拉强度介于 0 与 HX4 之中间者
1/4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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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3
抗拉强度介于 HX2 与 HX4 之中间者
3/8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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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4
抗拉强度介于 0 与 HX8 之中间者
1/2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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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5
抗拉强度介于 HX4 与 HX6 之中间者
5/8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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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6
抗拉强度介于 HX4 与 HX8 之中间者
3/4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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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7
抗拉强度介于 HX6 与 HX8 之中间者
7/8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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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8
断面减缩率约 75% 之冷加工时,所得之抗拉强度者
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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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9
断面减缩率约 75% 以上之冷加工时,所得之抗拉强度者
特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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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111
比调质度 H11 之调质度所必要之量,施以较少之加工硬化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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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112
由对加工硬化或热处理之程度未作特别调整之制造过程所获得者。但另规定机械性能或另要求机械性能试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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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311
比调质度 H31 之调质所必要之量,施以较少之加工硬化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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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323
H343
以耐应力腐蚀龟裂为目的而制造者。